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闻出版统计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是政府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新闻出版行业进行科学管理的重要基础,是新闻出版行政机关为行业发展提供服务的主要途径,是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一项重要的、长期的和基础性的工作。清醒研判新闻出版统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是摆在当前新闻出版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是新闻出版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在新闻出版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统计工作具有特殊的意义和作用。这是统计工作与新闻出版工作之间特殊与一般、局部与整体的关系以及统计工作的基础性地位所决定的。一方面,新闻出版统计工作作为科学决策、科学管理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它为新闻出版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行业科学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另一方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统计工作自身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贯彻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来研究统计工作服务行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要贯彻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敢于突破传统的统计观念,创新统计方法手段,努力掌握科学有效的数据。
(二)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是新闻出版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持续发展和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快速发展,目前,新闻出版业进入了在规模和速度上空前提高、在产业格局空前调整的大发展、大变动时期,迈入了走向出版强国的道路。我国新闻出版业发展的新阶段新形势新态势,其主题是推进改革和加快发展,这对统计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新要求。一是产业规模的扩大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统计工作必须在动态调整中把握定位,改进工作,不能还停留在原来一成不变的模式上。二是产业形态的转型升级,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统计工作目前却未涵盖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等数字传输形式和载体,必须尽快跟上这一形势的变化。三是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统计工作能否及时反映新闻出版单位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日益多元化的状况,能否及时反映产业结构、利益关系、分配方式发生的新变化,对于全行业把握改革形势和发展趋势,意义十分重大。
(三)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是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加强管理、强化服务的必然要求
政府职能转变的任务要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把主要职能转变到宏观调控、制定政策、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上来。做好这四个方面离不开统计工作。首先,统计工作是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信息是判断经济形势、进行宏观调控的基础信息。其次,制定政策需要统计数据的支撑。我国现在已成为世界第三大印刷业基地,但印刷业的结构还在不断调整。再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也要求加强统计管理水平。最后,公共服务职能的加强,要求统计为官向统计为民转变。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统计为民意识,围绕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把握统计服务需求,改进统计服务方式,创新统计服务手段,扩大统计服务对象,及时发布统计信息、公布统计数据,从单纯为政府服务向为社会各界服务转变,为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新闻出版业的基本信息服务。
(四)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是新闻出版统计工作应对挑战、解决自身问题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在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和广大新闻出版统计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新闻出版统计工作为服务新闻出版业发展和社会需求作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和进步。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随着新闻出版业正在发生深刻的转型,新闻出版统计工作的客观环境发生了两个重大变化:一是统计工作的对象和内容大大拓展,二是统计工作的复杂性大大增强。这些突出问题的存在,影响和制约了新闻出版统计工作职能作用的发挥,也影响和制约了新闻出版业改革和发展,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改进工作,切实提高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水平、质量和效益
根据当前新闻出版行政管理和行业发展的需要,分析新闻出版统计工作的实际,从现阶段来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统计工作,必须着力实现新闻出版统计工作由产品统计向产业统计转变,由行业统计向社会统计转变,由国有经济统计向多种经济成分统计转变,重点是要做到全面覆盖、准确及时、开发利用和依法管理,根本目的是要更好地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管理服务,为新闻出版业发展和经济社会服务。
(一)创新统计指标体系和报表制度,尽快实现新闻出版统计内容全面覆盖
一是要尽快完善统计指标体系。要抓紧研究适应形势的科学统计指标体系,使统计指标涵盖全行业、全社会涉及新闻出版的各个领域,逐步建立起遵照国家统计标准、有新闻出版行业特点、符合国际惯例的统计指标体系。在继续做好传统统计项目的同时,根据新闻出版业改革发展需要,扩展统计工作外延,启动对包括网络出版、手机出版在内的数字出版产业以及动漫出版、包装装潢印刷、民营文化工作室、网络发行等项目的统计工作。要开展产业基地(园区)统计工作,开展对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设立的产业基地(园区)进行入驻企业数量、基地(园区)就业人员数量、工业产值和税金情况、投资项目情况等指标的统计工作。在指标项目设计上,首先是资本、投资,其次才是生产、销售;要强化对投入、产出、市场销售、经营效益等指标的统计。
二是要开展行政基础信息统计。增加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社会团体情况的统计。将包括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情况、版权及著作权案件查处
情况等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行政信息纳入统计范畴,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予以公布。
三是要突出统计重点。根据新闻出版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和社会所关注的问题,要围绕“四个主要目的”有重点地开展统计工作:一是以反映产业发展和经济规模为主要目的的统计,二是以反映行业科技进步为主要目的的统计,三是以关注“走出去”为主要目的的统计,四是以反映行业服务社会情况为主要目的的统计。为此,要进一步优化、精简、合并现有统计指标,尽快完善现有相关统计制度,减少基层统计人员的负担。要注意针对目前对数字出版范围的认定不统一、各种统计口径及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等问题,对有关统计指标体系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在此之前,可以先将总署已经批准的互联网出版单位和手机出版单位纳入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统计。在充实完善统计指标体系、修订基本制度的过程中,要积极争取国家统计管理部门的指导和支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统计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创新统计方法手段,确保新闻出版统计数据准确及时权威
一是健全数据质量责任制,建立数据采集到审核整理全过程的方法制度。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统计人员要按照统一的方法制度从调查对象取得真实数据和科学加工整理数据。因此,必须建立起采集、核算、报送、审核整理全过程的科学的方法和制度,保证源头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和权威性。要逐级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制度,分级负责,层层把关,责任到人。要建立分级审核制度,明确各级统计工作部门的审核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统计标准、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规范统计数据采集、审核、汇总、上报等业务流程,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新闻出版各级统计工作部门要按照统计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审核、交接、档案等管理制度,通过经常性跟踪督查、阶段性督查,对畸大畸小、大起大落、不符逻辑等情况异常的统计数据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纠正,杜绝虚假数字层层上报;探索统计数据报送质量及统计工作完成情况与出版资源配置的有效结合途经。
二是改革统计调查方法,提高数据采集时效。现行的以全面调查为主的新闻出版统计调查方法体系,是按照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分级管理的要求建立起来的。新形势要求我们建立一套统一完善、方便灵活、快速准确、确保时效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要根据新闻出版行业特点,建立以年度全面调查为主体,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科学核算和利用行政记录搜集数据等为补充的多种方法综合运用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对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国有发行单位、书刊印刷企业等,继续实行全面调查。对包装装潢印刷、民营发行、出版策划服务企业、网络出版、音像制作等单位,以规模较大的企业为重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普查,并探索灵活运用抽样调查、典型调查、重点调查等多种调查方法和调查手段。在统一领导、充分论证的前提下,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改革创新统计方法。
三是要继续推进统计信息化手段建设,利用高新技术保障数据的质量和时效。要进一步推进统计信息的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网络化、电子化、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数据质量。要依托目前已建成的新闻出版统计信息系统,进一步做好各类别数据的直报工作。同时,要继续做好相应数据库的优化完善工作,加强计算机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提高新闻出版统计信息化水平。要建立以统计数据库为基础,以网络技术为支撑的统计数据查询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库的动态适时更新,建立与各级新闻出版行政单位、以及其他数据需求客户之间的网络联系,提供实时、动态的统计服务,使统计信息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提高。
(三)创新统计资源开发利用,大力提高新闻出版统计工作的综合效益
随着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对新闻出版统计数据和信息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我们加强统计资源开发利用,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服务水平。
一是要明确统计资源开发利用的方向和目标,落实统计服务功能。过去我们缺少对统计数据的深入分析,统计工作还只是停留在数据的收集上,对党政部门决策的支撑力度不够;反映行业经济发展情况的指标不完整,反映出版物销售的指标较为薄弱,缺少对国际新闻出版行业有关数据的开发整理,为行业企事业单位服务方面较为薄弱。同时,在统计工作中,往往把企事业单位当做单纯的统计调查对象,更多的是索取,缺乏为企事业单位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自觉性。因此,加强统计资源开发利用,既要加强宏观方面的统计信息的开发利用,服务党政领导决策的需要,又要加强中观和微观方面统计信息的开发利用,服务社会各界对统计的需求,形成多层次的统计资源开发利用格局,最大限度地释放出统计工作服务功能和统计对经济社会资源的调控功能。
二是要提升统计资源开发利用的层次,强化统计工作的监督、评价和引导作用。要进一步密切关注和研究国际、国内大环境对新闻出版行业的影响,加强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变化对行业发展影响情况的监测,加大行业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用的评估力度,进一步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统计服务水平。要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专业优势,紧密跟踪行业运行各项综合指标,从总量、结构、效益、进度等方面深入分析,准确判断和把握行业发展态势,及时反映行业发展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做到市场经济发展到哪里,统计就反映到哪里,领导决策到哪里,统计就服务到哪里。
三是要创新统计资源开发利用的形式和方式,扩大统计资源的效益。加强与统计行业管理部门和科研院所统计专业部门的合作力度,依靠专业优势,组织跨专业交叉分析、多单位联合攻关、上下级共同研究,从多方位、多层次、多视角深入开展分析研究,增强统计分析的综合效果,不断提高统计咨询服务水平。要围绕行业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专项调查并及时发布信息,提升行业统计服务经济运行变化的快速反应能力。要继续做好重点统计资料的编辑工作,把《中国新闻出版统计资料汇编》打造成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拳头产品。要改进统计数据的发布办法、周期和形式,更多地思考如何为社会公众提供科学、系统、准确的统计服务,创新发布方式,提高发布频率,适时发布产业分析报告,增加季报和月报的发布项目,充分发挥统计资源的社会效益。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咨询服务电话等多种渠道发布和提供统计资料,加强对统计数据的诠释,使统计成果惠及全社会。
(四)创新统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新闻出版统计工作依法管理和科学管理
统计管理体系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促进统计工作服务、发挥统计工作效益的有力保障。当前,要着力加强和完善“一个体制、三个机制”。
一是强化行政领导与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根据新闻出版统计工作的实际,必须明确统计职能是政府的重要职能,统计管理是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进一步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依法统计、信息共享的统计管理体制。要加大组织新闻出版统计从业人员学习贯彻新《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力度,继续修订和完善《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各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在同级统计管理部门指导下,继续完善本省统计管理条例,为新闻出版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与统计管理部门联合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处理不按统计法律法规要求,迟报、拒报统计报表或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对统计工作开展不力的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定期以通告形式进行点名批评;对统计工作开展不力的新闻出版行业企事业单位,视情况核减其出版资源,缓期进行年度核验。
二是完善统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各级新闻出版统计工作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形成统计主管部门具体实施、业务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的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机制。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在单位内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安排各类统计项目,消除业务部门间统计内容的重复交叉,减轻数据报送单位负担。新闻出版统计工作要与年检工作统一组织实施,将年检内容与统计报表项目进行合理衔接。不断优化统计资源配置,加强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的相互协作与支持配合,充分调动部门统计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部门统计作用,实现统计力量高效运转和信息共享。
三是完善统计信息发布机制。凡涉及全国新闻出版行业发展情况的重要统计数据,不论是各行业年检数据还是科研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机构搜集的数据,都必须报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业发展司汇总审核,并以新闻出版总署名义统一对外发布;各省(区、市)发布的统计数据,需与上报新闻出版总署的数据相符;新闻宣传报道使用统计数据,应以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为准;各地区、各部门在各种文件、宣传、考核评比和领导同志讲话中所涉及到的数据,必须使用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数据。完善政府统计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将经过审核批准的新闻出版行业统计数据公开发布,增强统计数据发布的时效性和便捷性。
四是完善统计工作激励机制。制定出台《新闻出版系统优秀统计工作者和工作单位奖励办法》,定期对在新闻出版统计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出色完成统计工作的新闻出版系统企事业单位,在出版资源配置上予以倾斜。
三、加强领导,真抓实干,切实做好当前新闻出版统计的各项基础工作
(一)切实加强对新闻出版统计工作的领导
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大对新闻出版统计工作的领导力度。一是要进一步理顺职能和健全机构设置。总署已决定把统计管理职责由财务司转到出版产业发展司,明确由出版产业发展司全面负责全行业统计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发布等工作,由总署信息中心承办具体统计工作业务。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也要理顺职能,健全工作体系。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要做到“三明确”,明确有一名副局长具体分管统计工作,即明确负责统计工作处室职责,明确负责统计工作专职人员,具备条件的还要明确统计承办单位,做到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并从经费上、装备上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实行逐级向上报备制度,确需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做好统计工作和统计资料的交接。二是要加强队伍建设。
(二)开展全国新闻出版产业调查工作
总署党组决定,集中一段时间,抓紧进行一次全国新闻出版产业调查工作。这项工作的目的是,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国范围内从事新闻出版业务的企事业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等的数量、地区分布、从业人员、经营状况、产业规模等基础数据,建立新闻出版统计数据库,为科学判断产业发展态势与结构特征,制定新闻出版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调整新闻出版产业政策,改进宏观调控,加强行业管理与社会服务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为完善新闻出版统计制度、改进统计工作方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实现全行业统计创造条件;为新闻出版单位准确判断形势,科学制定发展战略提供数据服务,推动新闻出版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这项工作,要从现在开始组织,力争2010年1月底前完成对2008年新闻出版产业状况的调查,2010年5月底前完成对2009年新闻出版产业状况的调查。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实施,总署将成立新闻出版产业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副书记、副署长蒋建国同志担任组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导协调调查有关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新闻出版统计工作基础建设
要按照《统计法》和《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统计工作规划和目标;要完善新闻出版单位名录库建设,建立健全全行业名录库,将印刷业、发行业的统计覆盖范围扩展到全行业。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内部各部门和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之间要加大配合力度,坚持统一标准、数据共享、实时维护更新的原则,及时汇总并更新新闻出版行业企事业单位依法设立、注销、年检等有关信息。这次新闻出版产业状况调查后,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建立完善的名录库要逐级上报,并由总署汇总,在此基础上建设一个覆盖范围全面、信息内容可靠、动态更新快捷、随机查询方便和系统安全共享的新闻出版行业权威名录库。
(这是柳斌杰11月10日在全国新闻出版统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题目为编者所加,发表时有删节。)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2009-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