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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斌杰在全国音像出版复制发行工作座谈会上指出

鼓励音像单位联合和兼并重组 实现“三个一批”


 本报讯 (记者赖名芳)6月25日,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柳斌杰在全国音像出版复制发行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当前,音像业发展正处于变革转型时期,改革是推动音像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由之路。音像行业改革是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音像行业改革势在必行。图书出版社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同样适用于音像出版单位。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音像出版社、大学音像出版社及地方音像出版社都要和图书出版社改革同步推进,在201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转企改制任务。

  柳斌杰在讲话中就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音像业发展和管理工作的责任感;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大力推动音像业又好又快发展和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音像业监管的长效机制三大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他在谈到深化音像业改革问题时说,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既要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也要重视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要按照中央和新闻出版总署有关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示精神和指导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音像出版社转企改制。要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鼓励音像出版单位之间以及音像出版、制作、复制、发行、演艺公司等纵向之间联合重组,组建音像产业集团公司,力争在3年内培育2~3家具有较大规模的综合性音像集团公司和10~20家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性音像公司。与此同时,积极推动音像出版与图书出版、报刊出版、网络出版等领域进行资源整合,鼓励大型国有出版集团、报业集团、影视集团兼并重组现有音像出版社。鼓励和支持国有大型企业参与音像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对不具备市场准入条件,改革中没有被联合重组和兼并重组的音像出版社,原则上不再保留,按要求逐步退出。要通过上述措施,实现中央提出的“做强做优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停办退出一批”的“三个一批”要求,切实改变目前音像业“小、散、滥”的局面。允许国有音像出版企业在保证国有控股的前提下吸纳非公有资本,鼓励非公有文化机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与国有音像出版企业合作合资。同时要加强对非公有资本进入和与非公有文化机构合作的管理,要实行严格的审批、备案和年检制度,对有关从业人员要进行认真培训,并实行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200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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