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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的通知


各报刊新闻单位:
  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和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关于开展新闻记者证和报刊记者站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09〕552号)规定和要求,现就我省开展2009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验范围
  2009年12月31日前报刊新闻单位核发的新版新闻记者证。
  二、核验时间
  2010年1月10日至2010年3月15日。
  三、核验方式
  各单位于2010年2月15日前在单位内部主动自查新闻记者证持证人员是否符合《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的持证条件,主动注销不符合条件人员的新闻记者证,自觉纠正违规行为等情况填入《四川省新闻单位记者证年度核验表》(见附件)。
  我局对各单位提交材料审核后,于2010年3月10日前按照各单位合格持证人员数量,以1:1的比例发放2010年核验标签,并请各单位于3月15日前将标签粘贴到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页码第2页上,年度核验标签出现破损的凭破损标签到我局更换。
  2010年1月1日以后核发的新闻记者证统一在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页码第1页粘贴2010年核验标签,无须参加2009年度核验。
  未参加核验及粘贴核验标签的新闻记者证为无效记者证。
  按总署要求,我局还将对重点新闻单位新闻记者证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四、联系方式
  省新闻出版局地址:成都市桂花巷21号、邮政编码610015;
  联系人:张惠群;
  联系电话:(028)86693065 、86697061(传真)。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一月六日
附件:四川省新闻单位记者证年度核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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