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
为了全面掌握全省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的发展状况,切实加强行业监管,搞好指导服务,提高全省电子出版物制作出版整体水平,现将换发《四川省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备案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发《登记证》的范围
已在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备案的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2005年1月1日以后备案的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此次不参加换证)。
二、换发《登记证》应提交的材料
1、工作总结(主要包括:执行国家有关出版制作管理规定的情况、制作节目情况及获奖情况、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等)
2、《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
3、《制作电子出版物登记表》
4、《登记证》复印件
5、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换发《登记证》的时间
请换发《登记证》的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将上述材料于2006年12月20日前报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对报送材料不齐全的单位不予受理;对逾期不换《登记证》的单位,按自动放弃备案处理。换证工作将于2007年1月10日前结束。
省新闻出版局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处(成都市桂花巷21号)
联系人:李书成 胡 毅 电话/传真:(028)86697069
附: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
2、《制作电子出版物登记表》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