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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新出办〔2010〕12号

关于开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出版物展销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新闻出版(版权)局、四川出版集团、四川新华文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今年9月3日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纪念日。根据《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四川省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10]13号)精神,现将我省开展纪念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1.9月1日至5日期间,省新闻出版局组织省内出版发行单位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开展抗日战争题材出版物展销活动。
  2.由四川新华文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在省内各大、中城市中心门店设立专区专柜展销抗日战争题材出版物。
  二、基本要求
  组织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展销抗日战争题材出版物活动,要突出爱国主义主题,高扬爱国主义旗帜,并与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结合起来,鼓舞和激励全省广大人民群众为推进全省“两个加快”,实现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共同富裕而团结奋斗。
  1.要以抗日战争史为重点,广泛进行中国近代史教育。要注意挖掘川军抗战的光荣历史。
  2.要运用翔实史料,深入宣传中国共产党倡导建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旗帜下全民族抗战的历史功绩,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历史意义和抗战精神。
  3.要深入宣传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在屈辱中奋起、为救亡图存进行的英勇斗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族人民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艰辛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引导人们深刻认识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选择了改革开发,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
  三、组织领导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65周年纪念活动是今年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1.成立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由省新闻出版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出版物发行管理处、图书出版管理处、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处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局出版物发行管理处(电话及传真:028—86697048)。
  2.牢牢把握正确导向。要牢牢把握中央有关精神和纪念活动主题,在事关政治方向、政治原则的问题上做到旗帜鲜明。
  3.采取多种手段增强宣传教育效果。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对纪念展销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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