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音像电子出版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音像电子出版单位选题申报管理工作,现就选题报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音像电子出版单位的选题计划须按照《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第22号)、《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4号)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申报审批程序,未经我局审核批准的选题,一律不得列入出版计划。
二、各音像电子出版单位申报选题计划时,每种选题均须认真填报《四川省音像、电子选题出版计划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申报表》各项内容必须真实、准确,选题内容介绍需详细完整,不得缺项或空项。
三、各音像电子出版单位申报的选题内容涉及重大选题的,在填报《四川省音像、电子选题出版计划申报表》的同时,应按照《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新闻出版署[1997]860号)的要求,履行重大选题备案手续;未经总署备案同意,不得列入出版计划。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
附件:《四川省音像、电子选题出版计划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