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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出版专业高级职务评审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新出职〔2009〕1号


各市、州新闻出版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出版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将报送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申报编审、副编审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申报程序推荐上报。
二、凡符合申报编审、副编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单位写出内容详实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
三、申报高级职务人员的任职年限、学历、外语、计算机等应符合文件规定,主管部门对评审材料负责审查,并在有关栏目内签署明确意见。
四、有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以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如系复印件,须加盖审查部门公章。
五、材料报送种类及份数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信息表》一份;
3.担任现职以来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总结一式三份,字数3000左右;
4.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作为作者之一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
5.担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自己能力和学识水平的业务稿件审读报告(或意见)一份;
6.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7.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原件(有效期内)。2005年12月底前的外语考试合格证书须经所在市州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确认。属外语、计算机免试的应送免试材料(如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译文需提交刊物出版机构证明与正式出版物,译文达到三万汉字以上。外语“先评后补”人员需提供外语考试不合格证。申报正高外语属免试人员还需附副高评审时的外语考试情况。
8.获奖证书复印件、任现职期内的主要业绩证明材料一套。(含近期担任责任编辑的期刊或图书)工作业绩如系合作取得的,需明确本人排名、承担内容、份额和所起作用。
9.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式三份。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现学识水平专业能力,近五年内编校质量情况,独立策划编辑图书的发行情况,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
10.根据总署规定需提供近五年取得的编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新闻出版总署制发)。
11、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近五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套。
六、答辩
1.凡申报编审、副编审职务人员在评审前都要参加出版高评委举行的答辩。凡参加答辩的人员都须提供撰写一篇反映从事出版编辑工作方面的论文,字数三千字左右,并在报送材料时一并送上(一式伍份)。
2.答辩合格者,即可取得当年专业技术职务的参评资格。本人评审未通过,下次重新申报时应重新参加答辩,答辩优秀者,下一次申报评审时,可免于答辩。
3.答辩的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报送材料时间、地点及收费
1.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每年10月20日——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评审时间根据材料受理情况和评委的安排而决定,原则上每年评审一次。
2.材料报送地点:四川省新闻出版局人事教育处(成都市桂花巷21号)联系电话:86696864 联系人:叶晓薇
3.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规定标准,每人次320元。

附:推荐评审四川省出版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实施意见(试行)


四川省新闻出版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二○○九年六月八日


推荐评审四川省出版专业高级职务
任职资格条件的实施意见(试行)



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我省出版专业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专业人员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多出成果,多出人才,更好地发挥出版人员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及《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条件。
二、申报评审出版专业高级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和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三、推荐评审副编审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担任并履行编辑职责2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并履行编辑职责5年以上。
2.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某学科有较深的研究,有一定水平的著译(或编辑了一批好书),能解决编辑业务中的疑难问题,指导编辑工作。
3.在任编辑期间取得下列工作业绩或学术成果之一: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含2篇,以下同);或作为作者之一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以上。
(2)参与策划或编辑的图书有一种以上获国家级图书奖;或独立策划并编辑的图书有一种以上获省级图书奖。
(3)独立策划、组稿并编辑的图书有一种以上发行5万册以上,或有2种每种发行3万册以上;或参与策划、组稿并编辑的图书有2种以上发行5万册以上。
(4)独立编辑的图书,有1种以上在上级部门组织的图书质量检查中,编校质量被确定为优秀。
(5)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有本专业著作。
4.完成较重要的编审任务,编辑工作业绩突出。
四、推荐评审编审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并履行副编审职责5年以上。
2.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某学科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有较高水平的著译。
3.在担任副编审期间取得下列中的两项以上工作业绩或学术成果: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1种以上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著作。
(2)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3)独立策划、编辑的图书有一种以上获国家级图书奖,或参与策划、编辑的图书有2种以上获国家级图书奖,或独立策划编辑的图书有2种以上获省级图书奖;或独立策划、组稿并编辑的图书有一种以上发行10万册以上,或独立策划、组稿并编辑的图书有2种以上每种发行5万册以上;或独立编辑的图书,有2种以上在上级部门的图书质量检查中,编校质量被确定为优秀。
4.完成重大编审任务,编辑工作业绩突出。
五、近三年内担任责任编辑的图书,在上级部门组织的质量检查中,有一次不合格者,不得申报评审。(包括参加省级以上图书评奖中编校质量检查)
六、申报出版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除按有关文件规定符合免试规定者外,均应参加全国(省)统一组织的规定级别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其考试成绩符合省人事职改部门的有关规定要求。
七、期刊、音像、电子出版单位的申报评审要求,结合自身情
况参照执行。
八、本条件由省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四川省新闻出版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〇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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