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闻出版局
1.出版物初审
1-13.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328项“出版境外著作权有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
(二)《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2008年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4号)第二十四条:“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申请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三)《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2008年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4号)第二十八条:“已经批准出版的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若出版升级版本,须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五条提交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
(四)《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2008年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4号)第二十四条:“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游戏测试盘及境外互联网游戏作品客户端程序光盘,须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五条提交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
二、申请条件
(一)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在省新闻出版局登记注册的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和互联网游戏出版机构。
(二)电子出版物不得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禁止的内容。
三、申报材料(一式5份)
(一)电子游戏出版物
(1)《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出版物申请书》(包含申请报告、详细内容介绍、审读报告等内容);
(2)国家版权局著作权合同登记批复复印件;
(3)电子游戏出版物脚本全文;
(4)电子游戏出版物主要人物和主要场景的彩色打印图片;
(5)电子游戏出版物关卡介绍或过关攻略;
(6)电子游戏出版物样盘;
(7)出版合同及游戏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8)发行合同及发行单位发行许可证复印件;
(9)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所有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二)一般选题电子出版物
(1)《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出版物申请书》(包含申请报告、详细内容介绍、审读报告等内容);
(2)国家版权局著作权合同登记批复;
(3)电子出版物样盘;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所有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互联网游戏出版物
(1)《引进版互联网游戏出版物出版申请表》(含有以下内容:互联网游戏出版物的中外文名称、著作权人情况(中外文名称、所在国家或地区、经营情况等)、引进前的运营情况、详细的作品内容介绍、出版机构的审读意见、计划的出版(公测)时间、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名称);
(2)著作权合同备案机构出具的《著作权合同备案证书》;
(3)互联网游戏出版物中文脚本全文;
(4)彩色打印图片和演示光盘。表现互联网游戏出版物中的主要人物、场景、道具、情节、功能设置等,能反映互联网游戏出版物的基本面貌;
(5)提供用于审查监管的“管理人员”帐号、客户端各3个;
(6)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所有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已经批准出版的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升级版、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游戏测试盘及境外互联网游戏作品客户端程序光盘
(1)《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出版物申请书》(包含申请报告、详细内容介绍、审读报告等内容);
(2)国家版权局著作权合同登记批复复印件;
(3)电子游戏出版物脚本全文;
(4)电子游戏出版物主要人物和主要场景的彩色打印图片;
(5)电子游戏出版物关卡介绍或过关攻略;
(6)电子游戏出版物样盘;
(7)出版合同及游戏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8)发行合同及发行单位发行许可证复印件;
(9)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所有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办理程序
(一)申报材料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新闻出版局窗口;
(二)省新闻出版局审核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已经批准出版的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升级版、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游戏测试盘及境外互联网游戏作品客户端程序光盘由省新闻出版局批准);
(三)取件人凭身份证领取办理结果。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闻出版局窗口:(028)86957642
省新闻出版局行政审批处:(028)86957642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 86942671
省新闻出版局:(028)86696712
网 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www.sczw.gov.cn
省新闻出版局:www.scpp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