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闻出版局
1.出版物初审
1-12.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321项“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
二、申请条件
(一)在省新闻出版局登记备案的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
(二)电子出版物不得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禁止的内容。
三、申报材料(一式3份)
(一)申请报告;
(二)委托制作的电子出版物内容资料;
(三)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所有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办理程序
(一)申报材料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新闻出版局窗口;
(二)经省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制作;
(三)取件人凭身份证领取办理结果。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新闻出版局窗口:(028)86957642
省新闻出版局行政审批处:(028)86910626,86919219,86918972;传真:(028)86911519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 86942671
省新闻出版局:(028)86696712
网 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www.sczw.gov.cn
省新闻出版局:www.scppa.gov.cn